[摘要] 孙某和赵某本想租间房子做买卖,可合同签了,租金、押金付了,才发现收钱的人不是房主。由于拿不出来房屋产权证明,公司无法注册,孙某和赵某要求解除合同,退还租金等费用,引起了一系列的纠纷。虽然现在钱全部退了回来,但两个人感慨:吃一堑长一智,再租房子一定要弄清楚房屋的权属关系。
孙某和赵某本想租间房子做买卖,可合同签了,租金、押金付了,才发现收钱的人不是房主。由于拿不出来房屋产权证明,公司无法注册,孙某和赵某要求解除合同,退还租金等费用,引起了一系列的纠纷。虽然现在钱全部退了回来,但两个人感慨:吃一堑长一智,再租房子一定要弄清楚房屋的权属关系。
顺利签约付8000元租金及押金
孙某和赵某是好哥们,孙某刚刚大学毕业,赵某还是大三的学生,但两个人早就琢磨着想一起合伙做点买卖。去年10月份,两人看好了一个项目,适合在商圈做。经过多方考察,他们决定在沙河口区黄河路附近租个房子,着手开始创业。
通过一家中介公司,他们看好了高某出租的一个一楼房屋。合同签得很顺利,通过中介搭桥联系,双方约定租期为2013年11月2日至2014年11月1日,租金为每月2000元,押金为2000元,付款方式为季付。
合同签订后,孙某和赵某当天就支付了6000元租金和2000元押金,共计8000元。高某将房屋及钥匙交给了孙某和赵某。
没产权证 营业执照办不成
本以为有了房子,就可以做买卖了。但当孙某和赵某去相关部门注册公司时,却被告知,必须出示经营地点的房屋权属证书,才能办理营业执照。
两人又找到了高某,但此时他们才知道,这个房子并不是高某所有的,房屋使用权人是高某的姐姐,高某既不能提供房屋的房证,也提供不了其姐姐委托其出租的书面证据。
租房子就是为了做买卖,但营业执照无法办理,后续的事情没法继续。孙某和赵某感觉上当受骗了,要求高某将租金和押金退还回来,房子他们不租了,但高某拒绝退款。而中介方面表示,孙某和赵某没有告知租房用途,认为房屋租赁合同有效。
合同无效退还租金及押金
没办法,孙某和赵某将高某和中介公司告上了法庭。今年3月3日,沙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法院认为,高某作为出租方出租房屋,其应对出租房屋享有出租的权利。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物,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但涉案房屋非高某本人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其对外出租应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的授权。高某在合同签订时及当庭均不能提供房屋证照,根据法律规定,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高某收取的租金和押金应予返还。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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