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证券日报》记者从某保险公司手里拿到一份,保监会下发给保险公司的《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司第二种以房养老产品是“对冲息”,即双方共同分享房屋贷款,以理财收益对冲银行利息,并每月发放养老金,直至老人过世。
证券日报》记者从某保险公司手里拿到一份,保监会下发给保险公司的《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保监会决定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并对开展试点的基本原则、试点资格的申请与审核、试点产品等做了详细的要求和规定。
《证券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征求意见稿》下发后不久,一些非保险机构迅速嗅到了商机,在保险公司的以房养老产品尚未成型之前,抢先推出了以房养老产品。这些机构有的自称为房地产公司、有的自称为第三方基金销售公司、有的机构甚至还在组建之中便已经开始推销相关业务。看似以保险公司主导的以房养老市场,实则已有不少其他机构“潜入”其中。
多机构抢食市场
2013年11月份,保监会就以房养老的政策措施召开了小规模的闭门研讨会。在今年1月份,其又对包括幸福人寿、平安、泰康、新华、合众、中美大都会、中宏在内的7家保险公司的以房养老产品进行了调研。3月11日,以房养老在北京右安门试点,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孟晓苏亲自坐镇。
作为试点的右安门街道办事处以房养老相关人员告诉本报记者,由于保监会下发了新通知,相关产品最快可能在4月中下旬推出,“这几天咨询的人很多,现在可以先登记预约。”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