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国土部门表示:小区内新增设地上停车位需要备案,同时,需提交“业主大会决议或征求意见情况说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还需提交“业委会备案回执”。也就是说,小区增设停车位,并对停车位收费需经全体业主同意,没有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的共同决定,物业公司无权在小区内圈地变车位,也无权对停放车辆收费。
现在停车难问题不只出现在商圈周边,住宅小区里停车难问题也不容小觑。记者从本市部分小区了解到,近几年新建的一些小区内,私家车与小区户数的比例已经达到了1∶1,小区从哪里腾块地方给车“住”变得越来越重要。在本次政协会议上,小区停车难成为众多委员热议的话题。记者获悉:目前大连新建小区的普通小区,要求建筑与停车位的标准比是1:1、1:1.5。没达到标准的新建小区,规划部门不予以批复,直至合格为止。此外,小区增设停车位需经业主同意,设立住宅区地上停车场应符合“不得影响居民正常通行”等要求。
市国土部门表示:小区内新增设地上停车位需要备案,同时,需提交“业主大会决议或征求意见情况说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还需提交“业委会备案回执”。也就是说,小区增设停车位,并对停车位收费需经全体业主同意,没有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的共同决定,物业公司无权在小区内圈地变车位,也无权对停放车辆收费。
而小区地上停车场收费也有明确规定,机动车每昼夜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轿车、小型客货车每辆5元;四吨以下中型车辆每辆6元;连续停放超过4的,按昼夜停放标准收费;不足4的不收费。
此外,目前大连新建的普通小区,停车位也有配比标准,要求建筑与停车位的标准比是1:1、1:1.5。没达到标准的新建小区,规划部门不予以批复,直至合格为止。“这就要求不合格的新建小区要么增加停车位,要么改变容积率。总之,只有达到标准了,才能得到批复。 ”有关负责人称。 记者张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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