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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债房虽然价格便宜 但购买风险极大

半岛晨报  2015-03-20 06:42

[摘要] 抵债房虽然便宜,交易却暗藏风险,常常引发一系列问题。为此,特邀请本市某房产中介负责人和辽宁宏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刘万昕对读者关心的问题予以解答。

抵债房虽然便宜,交易却暗藏风险,常常引发一系列问题。为此,特邀请本市某房产中介负责人和辽宁宏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刘万昕对读者关心的问题予以解答。

问题1

购买抵债房,要防范哪些风险?

,个别购房者购买抵债房屋时,因经验不足或贪图便宜,错误签订合同,忽略查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结果得不偿失,段先生的遭遇可归于此。第二,价格纠纷。房价是债权人确定的,而合同却是与开发商签的。开发商签合同时,往往将价格约定得较高。一旦产生纠纷,开发商就可以依据合同要求购房者补足房款,购房者有口难辩。第三,交易风险。主要是指购房人把购房款支付给抵债商后,对方却突然跑了,不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问题2

和谁签《商品房销售合同》

有的购房者认为,房子是从抵债商手里购买的,合同当然是同抵债商签,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在未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之前,房子的所有权仍是开发商的,购房合同只能与开发商签,与抵债商签合同是无效的。

问题3

出了问题找谁承担?

既然合同是与开发商签的,权利义务应由开发商承担。抵债商并不是商品房销售合同的一方,合同对其没有约束力,出了问题也无须其负责。因此,购房者签合同时应慎重,应当将与抵债商约定的条件,如价格、付款时间、面积、交房时间等原原本本写进商品房销售合同中,以防出现问题。

问题4

发票应该由谁出具?

发票通常由谁收到价款谁出具,但购买抵债房屋,合同的当事人是开发商和购房者,虽然房款终归抵债商,但发票应当由开发商出具,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购房者办理产权时的麻烦,另一方面可防止开发商以未收到房款为由拒不履行合同。

背景

宝隆国际诈骗案

宝隆国际因债务等问题,于2011年被法院查封。但是,这个被查封的楼盘经过一番包装,此后公然上市叫卖,大量购房者并不知情。随着楼盘“一房多卖”等问题浮出水面,购房者才发现自己被骗了,数百名购房者陷入了“钱楼两空”的局面。 2013年7月,开发商张军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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