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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市住房保障中心回应市民四大关注

大连日报  2015-04-01 10:13

[摘要] 从3月19日至4月3日,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前关公租房,这是当前市内四区大的公租房项目,为此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连日来,包括申请家庭在内的读者和市民提出了一些颇具代表性的问题。3月28日,大连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就此一一作答。

从3月19日至4月3日,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前关公租房,这是当前市内四区大的公租房项目,为此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连日来,包括申请家庭在内的读者和市民提出了一些颇具代表性的问题。3月28日,大连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就此一一作答。

问:我这一轮申请了公租房,如果申请成功,会不会对以后买房贷款有什么影响?

答:由于公租房租赁房屋,并没有产权,因此,曾租住公租房的家庭在买房办理贷款时,并不将公租房算做自己名下的过往房产。也就是说,假如家庭此前并未买房,即使租住过公租房,将来所买的房产也是家庭的首套住房,按照现行规定,贷款也按照首套房标准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您申请成功了,应该先办理放弃公租房的相关手续,再购买房屋。

问:我符合城市无房户的标准,如果成功申请公租房,那么我入住后,将可以享受到租金补贴。请问,补贴是按月发放吗?

答:根据我市公租房管理的有关规定,公租房的房租由产权单位收缴,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上缴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您需全额缴纳房租,政府另行发放补贴。每住满六个月之后会发放一次租金补贴。

问:我母亲是申请人,她符合无房户条件,我是共同申请人。我和我母亲目前都没有房产,假设以后我有房产了,母亲仍然没有房产(仍然符合无房户条件),那么会不会影响到我母亲继续租住这套公租房

答:如果您将来结婚买房,则单独立户。在公租房复核时,可以进行家庭情况变更。变更后,如果您母亲依然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可继续享受公租房保障。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没有结婚,没有分开立户,则母女二人仍属于一个家庭单位,居住公租房的情况下,申请家庭成员买房,需要先办理退租手续。

问:我的户口落在大连市中山区的集体户口里,如果成功申请公租房,户口可以落在公租房里吗?

答:公租房是租赁房,产权归政府所有,租户作为承租人,没有产权。同时,租住公租房的家庭还会根据复核情况而实时调整,比如购房后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需要退租等情况。所以不能往租住的公租房内迁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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