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和批设大连金普新区文件精神,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批复,同意在大连地区实施以下7项支持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和批设大连金普新区文件精神,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批复,同意在大连地区实施以下7项支持政策,具体为:
一、推进个人对外贸易便利化。允许大连辖内个人使用商业单据代替海关报关单办理个人贸易出口收结汇。二、原则同意便利境外资金参与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三、改进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管理政策。四、适度增加大连地区境内机构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加大力度支持大连装备制造业发展。五、放宽境外放款外汇管理。六、开展境外并购外汇管理改革试点。七、同意大连列为第二批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地区。
目前辖内市场主体已可以依照以上文件要求开展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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