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市城区内禁养犬类规定有所变化,从原来的身高50厘米以上,体重10公斤以上的 犬类都不能饲养改为“禁养名单”制度,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养犬管理办公室主任邓天义解释说,只要不在“禁养名单”内的犬类在市区内都可以饲养。
从7月初开始,根据 关于环境整治工作的要求,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按照新《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已展开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将持续到9月份。此次行动,治安支队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治保部门的力量,加强对早、晚遛犬较为集中的时段和繁华路段、居民小区、街道的巡逻检查,对重点管理区内大型犬、烈性犬、违规犬未按规定期限及时处理的,予以收缴;对公民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在公共场所遛犬的,按《规定》予以处罚,拒不接受处罚的对违规犬予以收缴。
整治行动引起了很多市民的关注,不少市民向本报咨询,到底哪些犬类可以合法饲养,符合饲养要求的狗狗如何办理《养犬许可证》。记者联系到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养犬管理办公室主任邓天义。他告诉记者,根据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我市城区内禁养犬类规定有所变化,从原来的身高50厘米以上,体重10公斤以上的 犬类都不能饲养改为“禁养名单”制度,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养犬管理办公室主任邓天义解释说,只要不在“禁养名单”内的犬类在市区内都可以饲养。
邓天义告诉记者,按照以前的规定,类似于金毛猎犬、拉布拉多犬、哈士奇、萨摩耶这样性格温顺,对人类威胁较少的犬类都因体型的原因,被列为禁养范围,而一些体型较小的烈性犬则允许饲养,这也存在不少的争议。此次“禁养名单”是按照是否对人构成威胁等因素为标准建立的,为这些宠物犬解禁。“也就是说,只要不在禁养名单内的狗都可以通过办理相关手续合法饲养。”邓天义表示,在管理中,一方面是整治“禁养名单”内的犬类,另一方面是整治没有办理《养犬许可证》非法饲养的犬类,“即使是允许饲养的犬类,不办证也是非法的。”邓天义表示,大连办理《养犬许可证》是完全免费的,只要持相关手续就可以轻松办理。
另外,邓天义强调,即使合法养犬,也要在饲养中注意文明养犬,出门遛狗要使用牵引绳,宠物排便要及时清理,文明养犬不但能促进邻里和谐,还能改善市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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