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患者治疗后进行“合时”的随访能使治疗效果达到理想化的状态,又可监测是否出现病情的变化。“合适”就是既要避免复查不足又要避免复查过度。在我国,由于医患认知水平的不同,地域经济、文化的不均衡等因素,在乳腺癌随访时间及项目等方面的临床执行有待于进一步澄清。大连市中心医院乳腺外科郭文斌主任给出了随访建议。
1.无远处转移患者的随访复查
随访应在初始治疗后即开始,一直坚持到终生。术后3年内患者复发转移的风险较高,随访的时间间隔要短一些。术后5年以上复发转移的风险明显降低,随访的时间间隔可延长,初2年每4~6个月1次,其后3年每6个月1次,5年后每年1次。
患者每月行患侧乳房/胸壁,对侧乳房,双侧腋窝及锁骨上下区自我检查1次。 医生详细询问近一段时间来患者的感受及不适和自我检查结果,如有不明原因的体重减轻、顽固性咳嗽、胸痛、骨痛、头痛、呕吐等,根据此寻找是否存在复发转移迹象。同时,要找医生进行体格检查,在医生指导下进行上肢功能锻炼。
对于无症状者的特殊检查主要有,血常规及血生化、肿瘤标志物的检测、乳房X线检查、超声检查、脑影像学检查、胸部X线摄片或胸部CT、乳房磁共振检查,对于接受芳香化酶抑制剂治疗或出现有治疗所致的卵巢功能衰竭的患者,建议检测基线骨密度,并每年定期检测骨密度1次。
对有可疑症状或体征者的特殊检查包括,如果在常规监测中发现有可疑症状或体征,则应进行针对性的下一步检查。可以根据情况选用血常规、血生化及肿瘤标志物的检查;胸部X线、骨扫描、有症状或骨扫描异常部位的骨X线检查、有症状部位的B超、CT或MRI检查。
2.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的随访复查
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应有足够的随访频率,以便得到可能好的症状和生活质量的姑息支持及疑问解答,这意味着在内分泌治疗时平均每2~3个月随访1次,在化疗时每1~2个周期随访1次。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在没有进行主动性治疗的疾病缓解期,也应进行预定的随访。如果发生暗示疾病进展或治疗并发症的症状,应立即与其医生联系。
总之,对于无症状的乳腺癌患者随访方案而言,西方学者主张简洁明了;而国内相对繁琐,这可能与特殊的国情及医患认知度有关。但对于出现相关临床症状者,如:患侧胸壁/乳腺及对侧乳房肿块、双侧腋窝及锁骨上下区淋巴结肿大,不明原因的体重减轻、顽固性咳嗽、胸腹痛、骨痛、头痛、呕吐等及不能排除复发与转移者,应及时就医;详尽而完善的临床检查是国内外学者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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