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大起大落。
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大起大落。要在宏观上管住货币,微观信贷政策要支持合理自住购房,严格限制信贷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
对于正处敏感期的房地产市场而言,调控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将有利于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从而实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于炒的”理性回归。当前,房价区域性分化越来越明显,一线城市的房价畸高,投资和投机住房仍是一些人牟利的工具,这样持续下去,势必会提高企业经营成本和城市居民生活成本,也会加剧社会贫富差距,因而,需要稳定的市场预期,减少市场参与者的非理性行为。从近年来的多次调控来看,一些短期政策,很难从根本上起到稳定预期的作用,政策一旦放松,有时会迎来市场的报复性反弹。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要建立长效机制,稳定供求,稳定房价。
当然,长效机制的推出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各地方政府仍要以中央“去库存、去杠杆”的总目标为核心,还要坚持分类调控、因城施策,因势利导把政策细化为“一城一策”甚至“一区一策”,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空间,从而为长效机制的建立赢得时间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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