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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 这“两份钱”都归个人所有

新商报  2017-03-22 09:42

[摘要]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在该中心稽查部门近期对服装企业开展的专项稽查执法中,发现仍存在个别企业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为维护在职职工的合法权益,稽查人员当场下达执法文书,责令企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在该中心稽查部门近期对服装企业开展的专项稽查执法中,发现仍存在个别企业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为维护在职职工的合法权益,稽查人员当场下达执法文书,责令企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条例》和《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各类企业及其在职职工都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强制性的,不管用工性质是哪一种,也不管用人单位的性质是哪一类,用人单位都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不仅如此,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属职工个人所有。

因此,今后如果单位未按要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可以到单位所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进行投诉,维护自身利益。该中心会针对投诉人所反映的情况与单位取得联系,责令单位限期整改,对在期限内不能整改的单位,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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