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31日,市民政局召开全市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林海模式”现场会。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介绍等方式,总结推广“林海模式”的工作经验,并对今后一个时期推广“林海模式”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推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林海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17〕7号)要求,进一步提高本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圆满完成2017年市政府重点民生工程项目,3月31日,市民政局召开全市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林海模式”现场会。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介绍等方式,总结推广“林海模式”的工作经验,并对今后一个时期推广“林海模式”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中山区“林海模式”建立高效工作推进机制、精准定位服务对象、因地制宜建立服务队伍、按需设定服务项目的四个工作特点,按照规定步骤和要求在全市推广“林海模式”。
在服务项目上,按照老人生活需要程度和本地区居家养老工作实际,分为3个必备项目、4个基本项目、7个拓展项目三个服务层次进行复制推广。
在计划安排上,作为2017年市政府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在市内5个主城区的42个街道和其他9个区市县(先导区),各建设或选择1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共51个),复制推行“林海模式”。9月底前,完成项目选址、建设及运营,11月底前进行核查和验收。2018年至2020年,在全市余下的623个城市社区原则上分别按照30%、30%和40%的比例,建设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复制推广“林海模式”,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在设施建设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半径以 500米、服务人口2500-3500户(或0.75-1万人)为宜,有条件的应1个社区建立1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应设在建筑物三楼以下,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其中社区食堂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在运营管理上,设立服务项目、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公示栏,明确服务对象、服务标准、服务守则和服务人员职责,建立健全安全、消防、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管理。在服务方式上,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老年人的实际情况,提供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针对不同老年人群制定具体的优惠政策。
会议强调,各地区要做好辖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的组织实施。各地区要在场地提供、扶持政策等方面予以支持,积极落实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及运营补贴资金,并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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