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大连市发布《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严格限制新购住房上市交易。凡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新购买住房的严格限制上市交易。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新签订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的商品住房需自网签备案之日起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
《通知》指出,加强住宅用地出让价格管控,合理确定住宅用地出让底价,降低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住宅用地挂牌交易时的溢价率。结合区域和地块实际,采用“限定溢价率、达到溢价率摇号”“达到溢价率后转为竞配建政策性住房面积”等竞价方式,防止高地价推高市场预期。
《通知》指出,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严格实行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备案制度,指导各开发企业合理确定销售均价,把握分期预售许可办理节奏,确保分期预售项目均价保持稳定,严格控制价格涨幅。对不接受价格指导的项目,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停其网签备案资格。
此外,《通知》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竞配建的政策性住房监管、房地产金融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等层面做出进一步调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