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条例》明确了合作创新区的发展原则和目标,管委会的职责定位,开发模式以及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条例还强化了合作创新区的高质量发展的服务保障和监督机制。该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条例》规定了合作创新区的发展原则和目标,包括党的领导、规划引领、改革创新、港产城融合原则;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国家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国资国企综合改革特别示范区。条例还明确了太平湾管委会的职责定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此外,条例规定了合作创新区的开发模式,采取政企合作、管委会+公司的综合开发建设和运营模式。对于产业发展,条例明确了合作创新区应当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了保障合作创新区的高质量发展,条例还制定了公共服务、绿色发展、资源保障等方面的举措。同时,条例明确了对合作创新区的监督机制,包括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审计监督、人大监督等。该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