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要求,从2015年开始,大连市普通高中取消择校生录取批次。也就是说,如果学生初中择校,那么将来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只能选择统招志愿。因此提醒各位家长,在小升初为孩子选择初中学校时,一定要充分考虑择校对将来报考省重点高中的各种不利影响。
房天下讯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要求,从2015年开始,大连市普通高中取消择校生录取批次。这就要求家长在为孩子选择初中时,充分考虑择校对将来报考高中的不利影响。那么在孩子升学上有哪些问题是需要家长特别注意的?房天下房天下整理了10个常见问题,供家长们参考。
一、“就近入学”的依据是什么?
本着有利于入学的原则,每年大连各区教育局会根据区教育资源布局调整和当年常住人口变化,进行学区划分。学区划分后,各学校会接收划定的本学区学生就读。
二、户口簿与房产证不一致怎么办?
学校接收学生入学,原则上要求户口簿、房产证一致,如果这两证不一致,以学生父母房产证为准安排学生入学。
三、无房产证租房者,如何安排入学?
无房产证租房者,无论是本地还是外地,需要到房管部门开具无房证明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然后到居住地所在区教育部门指定学校就读,如果选择非指定的学校,则视为择校,升高中时,无法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四、除了租房,还有哪些情况要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定的学校上学?
无房产证在其亲属或他人房屋居住的;与其他人共有房产证的;集体户口无固定住房的;在公建房居住的;因房屋动迁造成户口簿和房证不一致的;其他情况。
五、共有房产证的情况,孩子应如何就学?
学生父母有独立房产,且与他人共有房产证,按学生父母房子所在学区就近入学。如果学生父母无独立房产,与他人共有房产证,则要到区教育机构指定的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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